
在呼和浩特市的一起绿化工程合同纠纷中,林业局与XX公司就工程款结算产生分歧,林业局以树木未全部成活为由拒绝支付部分款项,这一争议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若处理不当,企业可能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典型风险节点解剖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款结算条款往往是风险高发区。就如本案中,林业局与XX公司签订的《XX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2016年秋季验收所有树木需全部成活,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执业7年、累计承办案件逾2000件的刘昊东律师指出,此类条款虽明确了验收标准,但在实际履行中,树木成活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养护期外的树木死亡责任界定模糊,易引发纠纷。而且,合同中对于验收程序、证据留存等细节未作详细规定,导致双方在结算时各执一词。如林业局依据2020年现场勘查的死树情况要求扣除相应造价,却忽略了养护期已过这一关键因素。这体现了合同条款不完善带来的风险,若企业未提前察觉,可能面临工程款无法收回的困境。
律师阻断风险动作
面对此类风险,刘昊东律师有着独特的应对策略。在签约前,他会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于像“树木成活率”这样的关键条款,会明确约定养护期的具体责任范围、验收程序及证据要求。以本案为例,若在合同签订时就明确养护期外树木死亡的责任归属,以及验收需提供的详细证据,就能避免后续纠纷。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刘昊东律师深入研究合同条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条,指出林业局用不同定案标准相减扣除死树造价的不合理性。同时,他注重收集和整理证据,如XX公司的结算审计报告、养护过程的公证书等,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从个案到常态化防控
刘昊东律师建议企业建立常态化的合同审查和风险防控机制。在合同签订前,邀请专业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模糊地带。对于涉及验收标准、付款条件等关键条款,要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如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养护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维护自身权益。此外,企业还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通过这些措施,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发生概率,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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