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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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其中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8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高级、次高级路面1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30米,或单跨跨度≥20米的公路中桥4座以上;

(4)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4)0.8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6)各型压路机5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2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经营范围是: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根据以上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如果想要接大工程,资质是少不了的,没有资质是不可以进行大的工程。资质其实也是代表公司的一种实力,资历越多越高,实力说明越强大,那么接大工程的可能性也越高。想拿高工资的小伙伴应该多考取资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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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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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
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对于知情第三者而言的。打个比方,知情第三者是指明明知晓一个物品或权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会损害相关人的权益而故意购买。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所谓不知者不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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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
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对于知情第三者而言的。打个比方,知情第三者是指明明知晓一个物品或权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会损害相关人的权益而故意购买。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所谓不知者不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
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对于知情第三者而言的。打个比方,知情第三者是指明明知晓一个物品或权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会损害相关人的权益而故意购买。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所谓不知者不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权利质押的范围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权利质押的范围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权利质押的范围包含哪些
一、权利质押
所谓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
基本规定
贷款对象: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通过“乐当家”理财卡自助质押的,贷款起点可以为1000元(含);
3.贷款期限: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质押权利的到期日。用多项权利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权利的最早到期的日期。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5.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和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建设银行认可的个人权利凭证原件(挂入乐当家理财卡内管理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除外);
(3)凭密码、印鉴支取的权利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必须按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印鉴;
(4)如所质押的个人权利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提供出质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文件;
(5)建设银行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客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业务分支机构的网点和ATM等自助服务终端(通过理财卡)办理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业务。
2.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权利质押贷款,须持建设银行定期存单或建设银行承销的凭证式国债向贷款行开办该项业务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2)客户经理调查、审核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质押止付手续,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3)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4)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委托贷款银行代扣还款;
(5)贷款结清后,营业网点将质押权利解除止付,并退还给客户。
产品的特点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手续简便,只要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权利即可,办理时间短,能够快速提供贷款资金,解决您的资金短缺矛盾。自助质押贷款更能方便、快捷、灵活地满足您的资金需要。”
二、权利质押的范围包含哪些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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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等级有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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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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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等级有几个?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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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抵押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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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保修期监理工作内容,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在保修期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不同于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是,它主要对已成工程质量事实的处理,包括进行原因调查与分析、责任划分、整改(返修)检查和验收。若涉及到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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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企业拆迁补偿范围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拆迁资产补偿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利益如何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标、拍卖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补偿、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的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维权的重中之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三、拆迁补偿
包括搬迁前期费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拆迁奖励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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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相关规定与要求如下: 一、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要求 1、内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如果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则外贸部分的经营范围只写一句话就可以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内贸经营范围分批发和零售,批发在上海市外经委审批即可,对于零售则要求非常严格,需北京商务部审批。如果注册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则必须将进口或出口产品目录详细列明。 二、上海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大纲(参考) 1、贸易及相关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 2、贸易公司可兼营的经营范围 三、上海贸易公司注册登记注意事项 1、上海贸易公司注册在公司查名时,需确定好经营范围,以后的工商注册登记时的营业执照,以查名时确定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为准。 2、在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可选择在上海开发区注册,以便享受上海开发区高额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 四、下边给出几个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实例让你参考下: 3、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维修。 5、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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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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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个人独资企业承包的经营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随着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公民个人承包经营企业法人单位以及车间、班组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现象不断出现。这种个人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是,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的所有者为发包人,公民个人为承包人发包人将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和必要的流动资金发交承包人,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利润除按约定比例向发包人提交承包金,按约定提取公共积累外,其余全部归承包人个人所有被承包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在其承包期限内的债务和亏损,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这种承包经营责任制形式,发包人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发包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代偿承包人债务的责任。
银行存单质押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冈。益阳。中卫。佛山。怀化。亳州。宜春。嘉峪关。防城港。很多和个人都会将自己手中的一些存单进行质押来获得资金进行周转。想要进行存单质押首先需要满足存单质押贷款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申请,那么在法律上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简单讲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动物作为动产出质时,对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饲料费等。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的费用等。质押担保的范围,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担保法关于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不超过主债务范围,而又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三、在使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什么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关于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小编已经在文中为大家概括出来了,分别是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和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之前治权的费用,另外还为大家介绍了一些关于,质押担保的有关内容,质押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都是大家在进行质押担保时候需要注意的,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家口。。
房屋质押担保的主要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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