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某与张某的离婚纠纷就是如此,该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婚前建造房屋的拆迁利益分配。原告史某作为案涉拆迁协议明确载明的被拆迁人同户人员,依法享有拆迁相关权益,但被告张某却主张拆迁房屋系其婚前财产,相应拆迁利益应全部归其所有,拒绝向原告分配任何权益,这使得原告的合法权益面临受损风险。
胡黛璇律师在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80件,其中在婚姻家庭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丰富的执业经验让她对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财产分割问题高度敏感。接手史某与张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后,胡黛璇律师立刻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工作。
她首先深入梳理拆迁协议条款、拆迁补偿政策及相关证据。凭借着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丰富经验,胡黛璇律师知道在这类案件中,拆迁协议的条款和补偿政策是确定拆迁利益分配的关键。她仔细研究每一个条款,明确了拆迁利益的组成部分。同时,她结合原告作为被拆迁人的身份、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合理的分割方案。
在制定好分割方案后,胡黛璇律师积极与被告沟通协商。她清晰地向被告阐述了原告应享有的权益以及法律依据,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说服被告。在与被告沟通的过程中,胡黛璇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确认案涉拆迁协议项下全部拆迁利益中,85万元拆迁款归原告所有,其余拆迁利益归被告所有,该85万元由法院直接从被告名下被冻结账户中扣划支付给原告。这一结果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圆满化解了双方的财产争议。
除了这起拆迁利益分配的离婚纠纷案件,胡黛璇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卓某与宁波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中,劳动仲裁仅支持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及奖金,一审卓某委托胡黛璇律师为其委托代理人。胡黛璇律师经过开庭、与法庭沟通,提交2次代理意见,最终达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14.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公司协助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成果。
在苏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均明确表示希望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互不相让。胡黛璇律师接手案件后,严格遵循《民法典》第1084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裁判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指导当事人取证。庭审中,她围绕抚养权裁判核心要点,清晰阐述被告的抚养优势,精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及裁判规则,有力反驳原告的不合理主张。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婚生女由被告苏某负责抚养。
胡黛璇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严谨的执业态度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领域深耕细作,成为业内备受认可、当事人广泛信赖的专业法律从业者,用专业与责任践行着法律人的初心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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