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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以工程质量未达标、未通过合格验收为由,拒绝向XX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返还工程保修金。这是装修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点,处理起来颇为棘手。
杨静律师,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500宗,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面对此案,杨静律师深知时间紧迫,因为一旦错过关键节点,施工方可能会陷入被动。
按照常规思路,施工方需证明工程已通过验收且质量合格,但这在实践中难度较大。杨静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合同纠纷的深入研究,没有陷入对方的举证陷阱。她仔细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工程验收证明单以及结算书等关键文件。
她发现,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部工作人员余X和售楼部工作人员李X已在工程验收证明单上对施工完成情况进行了确认,且双方在结算时对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扣款,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也已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7%,案涉装修工程已交付使用。根据合同保修期2年的约定,现保修期已满,而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需要扣除的保修费用。
在紧张的二审期限内,杨静律师迅速整理证据,向法院阐明观点:XX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求退还保修金的条件已经成就。最终,法院采纳了杨静律师的意见,维持一审判决,判决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保修金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但执行情况仍有待进一步跟进。杨静律师表示,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将及时为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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