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人在国外抢注应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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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标被人在国外抢购的话可以进行商标争议,申请该国的商标局撤销抢注一方的商标权。不过,要想实现这一目的也非常的困难,要知道,我国境内也有很多的企业有抢注国外的一些知名商标,那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外国商标只要没在我国注册过的就不受法律保护,在国外也是一样的。
商标被人在国外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被人在国外抢注应该怎么办?

提商标争议,去撤销,不过很难的。

商标保护受地域限制,除了国内要申请商标,同时要在出口国注册商标,这样才稳妥。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二、申请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三、中国商标境外抢注如何进行防范与规避

1、明确商标权的归属。国内企业在与海外代理商建立合作关系签署代理合作协议的时候需明确约定商标权属于国内企业,代理商不得擅自申请注册国内企业的商标。

2、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品牌国际化的时代,商标是品牌保护的核心,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国际化,开拓海外市场,首当其冲的就是进行海外商标注册,织造商标保护网,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3、建立商标预警机制。倘若企业的商标在海外遭遇抢注,企业将可能蒙受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立海外商标预警机制尤为重要。企业可考虑进行全球商标监测,设置商标防火墙,及时发现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在抢注商标正式核准注册前果断地采取制止措施,将抢注商标扼杀于摇篮。

事实上,要想使商标注册国撤销抢注一方的商标权恐怕很难实现的,因为商标本身受到地域的限制,尽管该商标权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保护的,但是,在国外只要是没有经过当地商标局的审查,任何人都是可以注册的,当地的法律并不会保护其他国家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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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抢注我国的商标可以提商标争议去撤销该商标。要知道商标保护受地域限制,除了国内要申请商标,同时要在出口国注册商标。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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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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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商标被中国抢注可以出资购买或者是放弃商标和市场,也可以坚决维权。商标权的地域性和商标确权制度是国际范围商标抢注行为得以存在的制度基础。一旦商标被抢注,无论被抢注的企业采取何种措施,都将花费较大成本,延缓其进军海外市场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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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各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十
一、商品质量的保证: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十
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十
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十
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十
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十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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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代表人:  代表人: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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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注册商标怎么申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途径: 1、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局; 2、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 3、商标国际注册后,国际局即公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大陆居民如何在银行开户并汇款?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13个月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4、国际局将注册文件直接寄给申请人,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则寄给代理人。 补救措施:商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成员国驳回抄件后,若不服,可以按驳回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申诉。 二、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途径: 1、任何希望在共同体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直接向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但是,非欧洲国家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委托欧洲国家的代理人提交共同体商标申请; 2、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申请后,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3、商标国际注册受理后,该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4、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这些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5、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被内部市场协调局裁定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三、非洲知识产权成员国注册(以下简称非知注册)注册途径: 1、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不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其商标申请必须向非知组织提出,并可授权一名当地居民代理。 2、申请受理后,注册官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3、申请若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即被核准注册。注册后的商标应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商标国际注册审查官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期间,如果要驳回申请,必须在听取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答辩之后方能决定,所以申请人可以利用此答辩机会。 如果有人在异议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也可以作出答辩,供审查官听取。如果申请人对异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 四、商标国际注册单独国家注册(逐一国家国际注册)。各国商标法规定不尽相同,商标申请、审查、注册程序有异,时间长短不,代理办法及费用差别很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以我国注册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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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途径: 1、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局; 2、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 3、商标国际注册后,国际局即公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大陆居民如何在银行开户并汇款?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13个月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4、国际局将注册文件直接寄给申请人,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则寄给代理人。 补救措施:商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成员国驳回抄件后,若不服,可以按驳回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申诉。 二、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途径: 1、任何希望在共同体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直接向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但是,非欧洲国家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委托欧洲国家的代理人提交共同体商标申请; 2、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申请后,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3、商标国际注册受理后,该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4、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这些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5、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被内部市场协调局裁定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三、非洲知识产权成员国注册(以下简称非知注册)注册途径: 1、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不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其商标申请必须向非知组织提出,并可授权一名当地居民代理。 2、申请受理后,注册官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3、申请若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即被核准注册。注册后的商标应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商标国际注册审查官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期间,如果要驳回申请,必须在听取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答辩之后方能决定,所以申请人可以利用此答辩机会。 如果有人在异议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也可以作出答辩,供审查官听取。如果申请人对异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 四、商标国际注册单独国家注册(逐一国家国际注册)。各国商标法规定不尽相同,商标申请、审查、注册程序有异,时间长短不,代理办法及费用差别很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以我国注册为基础。
在国外怎么办理商标注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途径: 1、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局; 2、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 3、商标国际注册后,国际局即公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大陆居民如何在银行开户并汇款?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13个月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4、国际局将注册文件直接寄给申请人,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则寄给代理人。 补救措施:商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成员国驳回抄件后,若不服,可以按驳回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申诉。 二、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途径: 1、任何希望在共同体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直接向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但是,非欧洲国家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委托欧洲国家的代理人提交共同体商标申请; 2、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申请后,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3、商标国际注册受理后,该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4、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这些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5、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被内部市场协调局裁定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三、非洲知识产权成员国注册(以下简称非知注册)注册途径: 1、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不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其商标申请必须向非知组织提出,并可授权一名当地居民代理。 2、申请受理后,注册官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3、申请若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即被核准注册。注册后的商标应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商标国际注册审查官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期间,如果要驳回申请,必须在听取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答辩之后方能决定,所以申请人可以利用此答辩机会。 如果有人在异议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也可以作出答辩,供审查官听取。如果申请人对异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 四、商标国际注册单独国家注册(逐一国家国际注册)。各国商标法规定不尽相同,商标申请、审查、注册程序有异,时间长短不,代理办法及费用差别很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以我国注册为基础。
怎么在国外办理商标注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在国外办理商标注册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途径:
1、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局;
2、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
3、商标国际注册后,国际局即公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大陆居民如何在银行开户并汇款?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13个月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4、国际局将注册文件直接寄给申请人,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则寄给代理人。
补救措施:商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成员国驳回抄件后,若不服,可以按驳回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申诉。
二、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途径:
1、任何希望在共同体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直接向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但是,非欧洲国家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委托欧洲国家的代理人提交共同体商标申请;
2、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申请后,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3、商标国际注册受理后,该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4、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这些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5、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被内部市场协调局裁定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共同体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三、非洲知识产权成员国注册(以下简称非知注册)注册途径:
1、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不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其商标申请必须向非知组织提出,并可授权一名当地居民代理。
2、申请受理后,注册官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3、申请若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即被核准注册。注册后的商标应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补救措施:商标国际注册审查官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期间,如果要驳回申请,必须在听取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答辩之后方能决定,所以申请人可以利用此答辩机会。
如果有人在异议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也可以作出答辩,供审查官听取。如果申请人对异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
四、商标国际注册单独国家注册(逐一国家国际注册)。各国商标法规定不尽相同,商标申请、审查、注册程序有异,时间长短不,代理办法及费用差别很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以我国注册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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