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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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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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管理的内容和桥梁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桥梁工程管理的特点主要是比较多样性和复杂性,另外桥梁建设和一般的企业是不一样的,施工人员往往需要在一年甚至几年之内完成跨地区跨省作业,这种特殊的工作环境,也给桥梁工程的质量监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

1、桥梁工程管理的特点

我国桥梁工程管理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总的管理水平不高。桥梁质量事故还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还给人民和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都与施工管理有关。桥梁施工由于其在生产、管理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施工管理特点如下:

1)桥梁建设的多样性决定其管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由于桥梁功能的多样性也就造成工程产品类的不同。桥梁功能相同、工程类也相同,但是桥梁建设的地理条件不同也会出现一定的差异。

2) 桥梁建设和一般的企业不同,它不可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生产或生活,施工人员在一年内或几年内就需要跨地区或跨省作业,流动性较大给施工人员带来极大的不便。桥梁项目一般地处偏僻,施工人员的生活比较单调,工作热情很难调动。

3)桥梁项目产品体积庞大,露天作业,一般受制于自然气候的影响,环境恶劣,如洪水、雪、雨,施工容易被中断。

4)桥梁建设生产周期一般较长。桥梁建设项目少则一年,多则数年。

2、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从总体上来看,桥梁工程质量控制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几何控制。不论采用什么施工方法,桥梁结构在施工过程中总要产生变形(挠曲),并且结构的变形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极易使桥梁结构在施工过程中的实际位置(立面标高,平面位置)状态偏离预期状态,使桥梁难以顺利合拢,或成桥线形形状与设计要求不符,所以必须对桥梁实施控制。

2) 应力控制。桥梁结构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成桥状态的受力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合是施工控制要明确的重要问题。

3)稳定控制。桥梁结构的稳定性关系到桥梁结构的安全,它与桥梁的强度有着同等的甚至更重要的意义。

4)安全控制。只有保证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才谈得上其他控制与桥梁的建成。

二、桥梁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

1、加强人员质量安全意识的培养

想要最终保证桥梁建设的质量,不仅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更要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只有让施工人员真正认识到不正确的操作方法最终会引起什么样的质量危害,才能从根本消除上人为的质量影响。人是工程施工中的执行因素,只有明确了工程质量的首要地位,才能坚定的树立起施工工程安全的观念。此外,保障桥梁的施工质量是一个需要长远贯彻问题,科学的规范,还需要有强效的约束机制来保障贯彻实施,才能对有关的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行为起到高效的规范效果。只有工程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有高质量的工程出品,社会群体的出行安全也就有了可靠保障。

2、原材料质量的控制

混凝土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各大型建筑工程中,它的质量好坏是由原材料的质量来决定的。首先要严把查验关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特别是砂、石材料变异性较大,所以要求更高。如各级碎石超粒径颗粒含量的变化导致混凝土级配的改变,将影响新拌混凝土的和易性:再如混凝土在浇注完成后,因为其水化作用产生大量热量,导致温度梯度的产生,如果不严格按照水泥标号进料,就会因温度梯度影响混凝土的内部稳定性,变形开裂,这是施工质量中一个很大的危险因素。一定要严格对混凝土原料进行检验,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要求才能投入工程使用。质量控制人员要经常性检测,随时掌握其含水量的变化规律,对不稳定因素要拟定相应的对应措施,这样才质量控制人员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掌控。

3、施工之前,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

建筑施工面广而繁杂,所以施工之前要对每道工序做细节性考虑,制度科学的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是施工质量的必要保障。实践证明,如果没有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可行的质量计划,施工质量将难以得到保证。制定施工方案与质量计划可以将施工中质量控制的难点找出,采取相应措施。这是进行质量预控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制定了科学的施工方案与质量计划,才能为施工质量控制提供了必备的基础。

4、施工中建立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按”规定,即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操作规范操作,按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认真做好工程技术质量交底工作,即对施工方法、质量要求、施工注意事项及质量保证措施的相关要求下达各施工班组:加强自检和复检工作,每道工序进行完后首先进行自检,然后监理进行复检,同时质量监督部门还要进行抽检:认真做好工序的交接工作,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交接记录,施工者和检查者都要签字:出现质量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进场原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和合格证,不合格的材料决不得使用:施工原始资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达到资料汇编与工程完工同步完成:配备一个能对工程材料进行分析的实验室。试验检测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实施方案的鉴定、提高工艺技能的监护、确保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诊断证明书,便于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实验室人员由具有多年施工经验和具有试验资质的工程师组成,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5、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质量管理

桥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也应运用信息技术,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与桥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共享的信息资源可以为桥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充分的资料。要大力推进施工管理质量相关软件的应用,工程质量管理是施工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具有信息量大、综合性强、技术难度高的特点,质量管理软件的其优越性非常突出:处理时间短,结果的可靠性高。质量管理软件系统可用于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和评定,包括各种质量评定报表的生成,各种质量评定曲线的绘制以及根据各种实测数据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从而为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实施动态控制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最终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6、完善桥梁质量综合监测系统

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荷载等级交通流量、行车速度等必然提高,还有一些不可预测的自然破坏力也将会危及桥梁的使用质量。因此,要在建设桥梁时预留长期观测点,从而给桥梁营运阶段的养护工作提供科学的、可靠的数据,给桥梁安全使用提供可靠保证。对于桥梁的营运阶段仍然急需要一套长期有效的监测系统,使桥梁养护部门能根据该桥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更换和维护,而不是目前只靠外观检查等简单手段,得到粗略的依据进行不切要害的养护。

我国有部分的桥梁工程在国际上也是举世闻名的,这些桥梁工程可以说也是攻克了很多建筑工程领域内的难关,比如大家熟知的珠江港澳大桥,但是,就算是一般的桥梁工程,桥梁工程当中的混凝土工程,地下工程等这些,工程的不同阶段在进行质量管理的时候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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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2、桥梁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1、加强人员质量安全意识的培养2、原材料质量的控制3、施工之前,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4、施工中建立质量保证措施5、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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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2018年9月1日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桥梁停车罚多少
[律师回复]
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
二、驾驶人不在场处罚方法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接受处理的方法
1、在汽车被贴罚单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罚单上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缴纳滞纳金的,因此要尽快把罚单处理了。
2、到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违法停车不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然后会给你交费名称,接着去银行交费就行了。
3、一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等都能受理接纳交通罚款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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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
公路工程桥梁的保修期是2年,等保修期满之后就会退还,但是一般情况下全款退还的机会不大。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1、指质量保修金,其。2、指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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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建筑公司,对这行还不是很了解,请问桥梁施工劳务分包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桥梁劳务分包需要什么资质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等级来判断,具体要参考如下资质等级标准: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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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级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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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1
9.
1.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1
9.
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100米或桥墩高≥60 米的桥梁 4 座;
(2)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1
9.
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台;
(2)20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1
9.2 二级资质标准 1
9.
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1
9.
2.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
9.
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 米或单跨≥40米的桥梁 3 座;
(2)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
1.5 亿元以上。 1
9.
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 台; (2)10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1
9.3 三级资质标准
毕经理:一八九零三四六五五五三 扣扣:一零一八九一六零三五
1
9.
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
9.
3.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
9.
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 台;
(2)5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1
9.4 承包工程范围
1
9.
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1
9.
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 1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000 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1
9.
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 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20 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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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桥梁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桥梁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合格:1、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100%。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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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2016新房贷细则有哪些?最新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哪些主要内容?
[律师回复] 最新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哪些主要内容: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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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强占怎么样给
[律师回复] 桥梁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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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2年。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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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桥梁征收怎么样给
[律师回复] 桥梁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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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强征该如何给
[律师回复] 桥梁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公路工程桥梁》的保修期多长?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律师回复]   公路工程桥梁》的保修期是2年,等保修期满之后就会退还,但是一般情况下全款退还的机会不大。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质量保修金为法律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建筑质量保修金的目的是为确保工程保修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是约束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的一项保证措施,因此,质量保修金应当在保修期限届满后方可处理。  根据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奶条规定,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条规定,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保修期限届满,如未发生修理费用,或只发生部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修理费用,建设单位则应将预留的质量保修金的全部或者余额退还给施工单位,同时连同相应的法定孳息一并返还。  质量保证金缺乏法律依据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  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它来源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预收了这笔质量保证金后,作为工程量的一部分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因而是一种变相的垫资施工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严禁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的通知)规定,属无效行为,有关部门应按规定追究行为人的相应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反还。  因此,施工单位不必等到保修期届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可以要求返还质量保证金及法定孽息。  对上述观点的疑问:根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版中第九十四页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一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应该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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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2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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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遗嘱公证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嘱公证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公证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第八条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公证人员具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遗嘱人有权申请公证人员回避。
第十条 公证人员应当向遗嘱人讲解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中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第十一条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第十二条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六)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及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
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
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以上情况应当记人谈话笔录。
第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第十六条 公证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一)遗嘱人年老体弱;
(二)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
(三)遗嘱人为聋、哑、盲人;
(四)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者。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第十八条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属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第十九条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遗嘱公证书之前,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复印件存人终止公证的档案。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之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
第二十条 公证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保管公证遗嘱或者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也可根据国际惯例保管密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第二十四条 因公证人员过错造成错证的,公证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公证赔偿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司法部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朋友马上准备承接一个项目需要租车使用,但是不知道具体合同内容应该怎么写,请问桥梁检测车租赁合同的具体落实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桥梁检测车租赁合同: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桥梁拆迁该怎么样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桥梁拆迁该怎么样给问题解答如下, 桥梁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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