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房,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两人的共有财产。
如果有房贷,也认定是两人的共同债务。
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证实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登记在父母名下
结婚前,一方的父母为孩子买房付了首付款,“婚房”登记在父母的名下。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自己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向父母以借贷为由主张权利,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登记在一方及其父母名下
这种做法往往是因为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款,因此房屋登记在其名下。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一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为购房所贷款项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应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登记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相关规定,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另一方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部分可主张要求返还并平均分割。
小两口与父母同挂名
房子是双方父母出钱买的,当把小两口和双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记到产权证上。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
如果有证据证实婚后仅夫妻双方用其共同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时,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其次,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一方的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个人财产。
结婚买房似乎成了社会上的共识,所以在具体的问题解决中需要自己合理的了解有关的法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产权问题上一般情况下是当事人双方共有的,不过在实际的生活中,也会存在特例,因此自己可以进行婚前财产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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