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大概赔多少钱?
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
《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是确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不是赔偿参考等级。一般的伤害案件赔偿包括了:
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误工费——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另外做个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如果构成伤残的,残疾用具费也需要伤人一方承担。
轻伤一级按照规定以及伤情的程度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赔偿的金额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实际的案件当中,轻伤一级所需要赔偿的金额包括医疗费、住宿费、以及误工费等等。需要根据具体的受害人伤情进行酌情赔偿。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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