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金融活动中,借款合同纠纷并不少见。对于银行来说,遇到借款人违约不还款的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当务之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的某XX储蓄银行支行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而一位专业律师的出现,为银行解决了这一困境。
这位律师就是刘阳龙,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为他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他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5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就有130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此次该银行与被告马X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情况较为复杂。2022年4月28日,被告因水果种植经营需要,与银行通过网络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和《小额贷款额度借款支用协议》,银行依约向被告发放了44000元贷款。然而,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拒不偿付。截至2025年4月9日,被告尚欠银行借款本金43000元,利息、罚息、复利合计7122.25元。
面对这样的情况,银行委托刘阳龙律师提起诉讼。刘阳龙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丰富的金融纠纷处理经验,开始了一系列专业操作。他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合,提交了营业执照、借款合同及支用协议、放款凭证、欠款明细、律师费发票、催收凭证等六组证据,形成了完整、闭环的证据链。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银行依约放款、被告违约欠款及银行实际支出律师费等关键事实,为法院采信银行主张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在设计诉讼请求时,刘阳龙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精准地提出了还本付息、支付律师费、承担诉讼费等诉讼请求。他明确了利息、罚息、复利的计算基数、期间及标准,既符合合同约定,又兼顾了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确保诉讼请求合法、合理、可被法院支持。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缺席审理。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刘阳龙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阐释法律依据,就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核心问题进行专业抗辩和主张。他的专业表现协助法院准确认定了案件事实,推动法院全部支持了银行的核心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马X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43000元,支付截至2025年4月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7122.25元,并支付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同时,被告还需支付银行律师费250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
在这个案件中,刘阳龙律师以“专业为基、责任为本、效率为先”的执业理念,为银行实现合法债权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他不仅成功让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全部欠款本金、支持截至起诉时的利息罚息复利,还为银行争取到了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同时明确了后续利息罚息的计算标准及司法保护上限,为银行后续申请强制执行、全面实现债权划定了清晰的法律依据,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金融债权。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刘阳龙
执业律所: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6202310647898
服务地区:云南昭通
执业理念:专业高效
擅长法律领域:交通事故、工伤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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