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二、发生高空坠物后物业怎么处理?
现在物业服务部门面对高空抛物,其监管也身处尴尬。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区域的行为作出24条规定,但没有列出相应的处罚办法。为此,不少物业部门的负责人都表示,这是他们作为物业服务部门最尴尬的事,他们没有任何处罚权,他们曾想过要制订相关的处罚措施,由于担心有违规之嫌,只好作罢。但面对高空坠物的发生,物业公司肯定不能无所作为。
1、无事故损失的处理
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物业公司也不可忽视,应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应在日常的保安巡视中,加强对其的监督。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由保安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同时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显示物业管理对此事的关注。
2、发生损失的事故处理
如果因高空抛物,而造成了社区内居民财产与人身安全遭受损失的情况,物业公司应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证,查找肇事者。物业服务公司及时足额购买公共责任保险,可以规避此类相关的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3、认真对待居民投诉
在出现居民对高空坠物的投诉时,物业公司接待人员应及时派员到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按上述两类情况及时处理,安抚受害人情绪,并予以回访,作好相应的记录备案。
综上所述,高空坠物的危害是比较大的,会导致行人受伤车辆受损。根据民法典规定,高空坠物归责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即小区业主没有坠物的,如果无法举证,也应该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一点看似不公平但是有助于受害人维权,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业主发现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