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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瓶车的出现,因为深受广大群众的喜欢,所以电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因为法律之前是对电瓶车没有明确的界定。依稀记得,法律界不少朋友为“电瓶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这一问题进行了非常激烈的谈论。那时,电瓶车撞上汽车就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进行处理,把电瓶车归类为非机动车。这样的处理方法,无疑是将机动车车主的责任放大化处理了。这样的处理理由无非在于机动车车辆有强制险,按照公平处理,机动车车主可以承受多点责任。这一说法简直是无稽之谈。后来法律将电瓶车归类为机动车,这是按照法律定义说进行处理的结果。这也是公平公正的结果。
不少地区也为电瓶车一事非常纠结。最近就出现很多交警执勤的时候,一旦发现电瓶车没有牌照就会没收,然后让被处罚人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处罚之后才可以领车。其实电瓶车的法律地位虽然被认可了,但是还是需要很长的时间,老百姓才会接受的。但是这会是一个好的开始。毕竟电瓶车目前是不受法律管的,相信很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电瓶车是需要持有牌照才可以上路的,也因为没有牌照所以很多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交通秩序变得更为混乱。这也是政府一直想解决的问题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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