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库存股是如何定义的
库存股(treasury stock)是指已公开发行的股票但发行公司通过购入、赠予或其他方式重新获得可再行出售或注销的股票。库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权。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库存股不能列为公司资产,而是以负数形式列为一项股东权益(Shareholder's Equity)。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属于所有者权益备抵项(其他所有者权益科目借减贷增)。
库存股是用来核算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该公司股份金额。是权益类科目。它的特性和未发行的股票类似,没有投票权或是分配股利的权利,而公司解散时也不能变现。
按照通常的财务理论,库存股亦称库藏股,是指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库存股在回购后并不注销,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适当的时机再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也就是说,公司将已经发行出去的股票,从市场中买回,存放于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销。
库存股是所有者权益抵减科目,抵减的意思,也就是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库存股是权益的备抵科目,跟坏账准备一样,它的增减跟所有者权益相反。
库存股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涉及库存股的业务,只能引起股东权益的增减,而不能为企业创造收益或带来损失。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面值法和成本法。
面值法,即库存股票按面值记账,当购入库存股时,视同赎回股本处理,并且以赎回股本调整股本,即取得库存股所付出的代价。当超过面值时,超过部分或者全部借记“利润分配”账户(看成出让股份的股东应得的一部分权益),或者由“股本溢价”和“利润分配”账户分摊。如果取得库存股票所付代价低于面值或设定价值时,应贷记同类股票的“股本溢价”账户(视为该类股票的缴入股本总额有所增加)。
面值法主要适用于正式的资本收缩或意图减少资本,而一时又来不及办理正规的法定减资手续,或暂时还不愿办理这种手续的情况。库存股按成本计价,即按重新取得的成本入账,而不考虑原先发行价格或面值。成本法一般适用于收回的股票日后再予发行的情况。
库存股作为一项特殊的权益类科目,在商业活动中市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进行了解,自己的企业的商业活动才会有着更多的解决办法,在市场经济的活动中,股市的操作,需要一批特殊的股票,从而很好的激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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