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某起劳动争议仲裁庭审中,仲裁员询问关于用人单位提出“委托人自行离职”的抗辩如何回应。叶文晖律师在广东佛山执业,他起身回应,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指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即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同时,他向仲裁庭展示了委托人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链,以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及欠薪事实。
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源于委托人自入职某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后,公司自某时起长期拖欠委托人工资,且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委托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叶文晖律师团队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诉求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追索拖欠工资及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叶文晖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着手梳理证据,为庭审做准备。
仲裁庭经审理,全额支持了委托人的仲裁请求,确认委托人与公司在特定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定公司向委托人支付拖欠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此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裁决已生效。
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在法庭质证环节,保险公司对委托人的伤残等级、医疗费合理性等提出质疑。叶文晖律师当庭提交反驳证据并阐明法律依据,成功驳斥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申请及不合理扣减主张。这起案件中,委托人是事故中无责乘客,因两辆机动车碰撞导致重伤,家庭经济困难。叶文晖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委托人收集各类证据,夯实损失计算依据。最终,法院全额采信叶文晖律师一方主张,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委托人15.5万余元,另一肇事司机赔偿委托人4.56万余元,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案件结束后,委托人顺利拿到了应得的赔偿和补偿,生活逐渐回归正轨。那些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据,被妥善地保存在档案里,见证着叶文晖律师为当事人权益所付出的努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