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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签订非婚生子抚养协议,约定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可协议签订后被告却未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无奈之下,于2026年提起诉讼。在这场纠纷中,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的李伟玲律师接受委托,为原告解决难题。
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于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领域,婚姻家庭案件占比约40%。她秉持“忠于委托,精研法理,以专业捍卫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理性不限于情;持守良知底线,于个案中推动法治微光”的执业理念,力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情理法的平衡。
在本案中,李伟玲律师凭借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准确把握双方已签订的抚养协议效力。她围绕协议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及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条款,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她及时提起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给被告施加压力。这种专业且高效的处理方式,有效促使被告在调解阶段即当庭支付拖欠的前期抚养费、律师费、诉讼费共计4700元。同时,双方还确认了被告自2026年X月X日起每月XX日前支付当月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为当事人后续权益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整个过程仅用时3天,充分体现了李伟玲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高效、专业的办案能力。她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法律的温度和公平正义。在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的法律服务领域,李伟玲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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