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泰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尽责的服务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已经深耕多年,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先来看张寿刚律师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赵X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血液乙醇含量达210.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张寿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他结合驾驶车型为轻便摩托、行驶时间为凌晨、自首、初犯、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制定了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的辩护策略。在这起案件中,张律师精准考量案件特殊情节,区分轻便摩托与机动车、凌晨低风险时段,降低了社会危害性认定。同时,他提炼多重法定从轻情节,构建了完整的不起诉辩护逻辑。并且配合认罪认罚程序,促成了不起诉量刑建议。最终,检察院审查认为,综合案件情节,赵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赵X不起诉。这一结果彻底消除了当事人的刑事案底,规避了后续生活、工作的影响。
接着是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被不起诉人鲁X因驾车时与丈夫曹X发生冲突,驾车行驶致曹X摔倒受伤,伤情达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张寿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重点围绕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无违法前科等核心情节制定辩护策略,并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主张犯罪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张律师锁定多重从宽情节,精准提炼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无前科等核心情节,构建完整不起诉辩护逻辑。积极协调双方,促成当事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大幅降低了案件社会危害性。其提交的不起诉法律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被检察机关完全采纳。同时,他跟进侦查、审查起诉全流程,保障了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最终,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鲁X无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前科,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鲁X不起诉,成功消除了当事人刑事案底及后续生活、工作影响。
还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成功辩护案。被告人毛X经营木材加工厂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价税合计超1300万元,非法获利37万余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张寿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情节,以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为核心制定辩护策略。在这起案件中,张律师精准提炼法定从轻情节,明确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奠定了轻判基础。推动当事人全额缴纳违法所得,大幅降低社会危害性,获法院从轻考量。全程配合认罪认罚,强化从宽依据,助力量刑建议被采纳。结合无前科、悔罪态度好、社区可监管等,成功争取到缓刑。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毛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这一结果避免了当事人实刑羁押,实现了轻判效果。
张寿刚律师所在的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杏山路2166号二楼。他持有执业证号13709201710463798,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本科,拥有学士学位。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余件,成功办理不起诉相关案件10余件,在经济类犯罪案件、非法集资案件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张寿刚律师始终秉持着“以法为基、诚信尽责,专注刑事辩护,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守法治信仰,用心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他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情节,制定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并且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让自己的专业意见得到采信。他的努力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张寿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已经执业多年,承办了众多案件,对于各类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在新泰市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了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