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7年开始执业,朱秀芳律师已经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她深知劳动和合同纠纷中,当事人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而维权之路充满挑战。下面就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她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的。
在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某建设公司与缪某产生了矛盾。缪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该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了试用期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然而,仅仅7天后,即3月4日,公司就向缪某发送了《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于3月5日终止了劳动关系。缪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因恶意辞退产生的损失及开具离职证明。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主张缪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缪某委托朱秀芳律师和陈律师处理此案。朱秀芳律师有着丰富的劳动纠纷处理经验,她和陈律师第一时间与缪某深入沟通,明确了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公司解除与缪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围绕这个焦点,她们展开了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在庭审中,朱秀芳律师针对公司主张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进行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且公司在入职时未提出异议,现在以此为由缺乏事实依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且从工资支付情况看缪某不存在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和施工计划无法证明已送达缪某或由其制定,缺乏有效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缪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另一起发生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的案件,是江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江某与李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李某购买货物后未足额支付货款。2022年9月19日,双方结算后,李某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若拖延付款按银行四倍利息支付。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款项经江某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江某委托朱秀芳律师代理此案。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与江某深入沟通,了解了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细节、货款结算过程及催讨情况。她指导江某整理并固定关键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最终,法院采纳了朱秀芳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判决李某支付江某剩余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
还有一起在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原告金某与被告某酒业商行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虽然案件细节与前面的案例有相似之处,但朱秀芳律师依然以严谨的态度处理。在基础交易事实中,商行经营者陈某某面临着类似的货款拖欠问题。朱秀芳律师同样通过精准梳理案情、固定关键证据、专业庭审抗辩,为商行维护了合法权益,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朱秀芳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她精准锁定争议核心,避免陷入无效争论,明确维权方向;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夯实维权基础,从事实层面削弱公司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专业庭审抗辩,清晰阐述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有效反驳对方诉讼主张,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她精准梳理案情,为当事人明确维权方向;指导当事人固定关键证据,为胜诉奠定基础;通过专业庭审抗辩,实现当事人的诉求,成功追回款项。同时,她还为当事人及同类纠纷主体提供专业法律指引,帮助他们防范风险。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纠纷,法院注重审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解除事由需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合同纠纷,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结尾
对于普通人在劳动和合同领域面临的权益受损问题,朱秀芳律师凭借其在证据链构建、关键时机把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劳动争议,还是棘手的合同纠纷,她都能精准分析,制定合理策略,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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