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起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合同诈骗案。2016-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X和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和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被指控的核心事实是,2017年4月底,他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和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得投资款161万元。后来经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归还了145万元。此外,周X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周X等人以举办演唱会为名,与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涉案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周X及其辩护人则有不同看法。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后,担任其辩护人。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全案证据,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而且在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145万元),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外,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的各项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关键证据包括周X与被害人签订的合同、资金往来记录以及周X与相关人员关于演唱会项目的沟通记录等。其中,周X在案发前主动归还大部分款项的资金往来记录成为了案件的转折点。这些记录清晰地显示了周X在案发前积极还款的行为,为认定其主观故意和社会危害性提供了重要依据。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虽然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于“浦江演唱会”项目,周X有一定的前期筹划行为,不能认定其完全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全部款项。而且周X在案发前归还大部分款项的行为,表明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同时,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有限,与其他主犯有明显区别。所以,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十一年有期徒刑)。
本案由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涉及合同的经济活动中,一定要保持诚信,避免过度夸大宣传。如果出现履约困难,要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尽量归还款项,以减少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一旦面临刑事指控,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复杂的合同诈骗案中,原本被指控巨额诈骗的周X,最终仅按16万认定诈骗数额,刑期大幅降低,这一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由于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本案时,能够精准识别案件中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结合当事人积极退赔、作用地位次要等关键量刑情节,进行有力辩护。贾琦律师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及“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这些荣誉也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优秀品质。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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