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李XX与被告张XX系朋友关系,张XX经营某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期间因资金周转,于2020年3月向原告借款100万元,并约定2020年底归还。2023年6月,双方结算确认利息36万元,两被告重新出具136万元借条后却仍未还款,这才引发了此次诉讼。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经公告送达传票未到庭,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而涉及本息结算的认定,更是此类案件中的难点。面对这样的困境,原告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江苏省镇江市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秉持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是一位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
在办理此案时,张琪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他指导原告举证借条、银行业务凭证,以此来证实借贷及结算事实。张琪律师深知,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他凭借着自己在债务强制执行领域独特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为原告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
最终,法院结合张琪律师提供的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法院判决两被告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36万元,并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支付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两被告负担。
张琪律师在这起案件中,成功解决了民间借贷纠纷中本息结算认定以及被告缺席等实务难题。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不仅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卓越表现。在江苏省镇江市的法律行业中,张琪律师以其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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