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王俊杰律师代理郑XX与福建某建设公司的劳动争议案,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郑XX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合计128425.29元。这一结果看似顺理成章,但背后的维权之路充满挑战。
案件推进初期,公司主张微信聊天记录已构成书面劳动合同,试图以此规避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察觉这一潜在风险,需要对劳动法律条款有深入理解。王俊杰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专业,系统学习过劳动法相关知识,这使他能精准把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他指出该聊天仅涉及部分入职邀约内容,未覆盖合同期限、工作地点、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不符合书面合同要求。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二倍工资差额79172.42元。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方面,公司虽在《工作交接表》明确记载辞退原因并加盖公章,但试图举证解除的合法性。此时,王俊杰凭借自身承办百余件劳动纠纷案件的经验,敏锐地发现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同时,郑XX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记录显示其无离职意愿、双方未达成一致,王俊杰以此为据,证明公司单方解除行为违法。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34000元。
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认定也是本案的关键环节。郑XX需要证明入职前已连续工作满一年,以获得入职当年度的年休假资格。王俊杰指导郑XX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作为证据。他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深知社保缴费记录的重要性,能够引导当事人合理收集和运用证据。经折算,2024年度5天、2025年度1天,共计6天未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6252.87元。
然而,在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诉求上,郑XX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仅为零散沟通,无法证明完整加班事实,且公司无考勤制度,该项请求未获支持。这也反映出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收集的重要性和难度。
案件结束后,虽然为郑XX挽回了近13万元的经济损失,但劳动纠纷背后反映出的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许多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等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法律风险。未来,如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是需要持续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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