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股东与企业的权益时常面临挑战。邹鹏鹏律师,这位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棘手的法律问题。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邹鹏鹏律师已拥有8年专职法律执业经验。她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让她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从业至今,她累计成功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服务行业横跨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了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在某股东知情权案件中,原告杜XX虽持有食品公司10%的股权,却长时间无法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决策,对公司财务状况一无所知。2019年12月杜XX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多次书面请求查阅相关财务资料,却遭到食品公司拒绝,理由是杜XX曾参与经营且公司章程未修改,同时认为其无权查阅入股前资料。邹鹏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理清证据链条。她指出股东知情权是法定权利,不以是否参与经营为前提,也不能因公司单方面认为“没必要”而被剥夺。在诉讼中,邹律师精准定性,有力地论证了“知情权”的法定性与独立性,击碎了被告的抗辩理由。她还坚持要求查阅会计凭证,因为仅查看会计账簿往往难以发现深层次财务问题,这一主张最终获得法院支持,为后续发现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核心证据基础。此外,邹律师在诉讼请求中细化了查阅的时间、地点及辅助专业人员的参与,确保了判决生效后能够真正实现“看得见、查得清”。最终,法院支持了杜XX查阅会计凭证的诉请,判令被告食品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供其查阅及复制。
另一起案件中,2017年9月,某物业公司与XX集团签署了长达十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并按约缴纳了30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及500万元首期租金。然而,案涉房屋被案外人实际占有,XX集团迟迟未清退并交付房屋。物业公司发函暂缓支付后续租金,却被XX集团以未按时交纳租金为由通知解除合同,并试图没收已收取的800万元款项。在得知XX集团已与案外人达成调解,将房屋另租他人后,物业公司委托邹鹏鹏律师维权。邹律师敏锐地指出,“现状交付”不等于“无需交付”,按约交付租赁物是出租人的基本义务,被告试图通过“现状交付”将清退第三方的风险与责任转嫁给承租人,有违公平原则。面对被告利用“逾期交租”提出的反诉和合同解除主张,邹律师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确立了“交付义务履行在先”的原则,证明了原告行使的是合法的后履行抗辩权。最终,法院判决XX集团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赔偿利息损失并支付违约金,邹律师为客户挽回了千万损失。
邹鹏鹏律师始终以维护委托人权益为核心,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未来,她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卓越”的执业准则,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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