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纠纷频发的当下,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诸多挑战。L女士的遭遇便是典型一例。疫情期间,L女士入职某YM有限公司,产假结束后,公司却以“内部流程审核未通过”为由拒绝支付生育津贴,还进行言语胁迫。贺鹏律师接手此案时,面临着诸多难题。
贺鹏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主修法学、医学、法医学、保险学以及管理学等课程,曾在医院进行医学临床实习,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保险公司等任职,这些经历让他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处理L女士案件时,他深知证据收集的重要性。由于某YM公司十分“鸡贼”,员工入职时只允许签订空白合同末页,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劳动关系和薪酬数额认定困难。贺鹏指导L女士收集微信工作痕迹、金钱往来记录、团建照片和物料、沟通录音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了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公司非法克扣生育津贴的事实。
同时,贺鹏深入研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仲裁庭中明确指出生育津贴属于劳动者法定福利待遇,公司无权克扣,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张L女士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仲裁过程中,他还运用调解谈判技巧,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公司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败诉风险。最终,经过仲裁庭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L女士调解款项,补缴社会保险,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在工伤认定案件中,XX公司员工W在疫情期间响应国家政策封闭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某市人社局以发病到死亡超过48小时为由不予认定工伤。贺鹏律师参与办理此案,精准把握争议焦点。针对工伤认定的时间界限问题,他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应从有利于保护职工的立场和人性化角度解释,不应机械适用48小时标准。对于发病与工作的关联性问题,律师团队指导XX公司收集并提交W在疫情期间工作强度大、连续封闭工作的相关证据,主张发病与高强度工作存在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XX公司诉讼请求后,贺鹏并未气馁。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认真分析一审判决不足之处,制定针对性的二审诉讼策略。二审期间,补充提交新证据,证明W的工作与病情的关联性。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和原行政决定,责令某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事后该局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
贺鹏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劳动者维权,不仅解决了个案中的问题,也厘清了劳动权益保障中的规则,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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