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月刚律师执业二十余年,独立办理刑事案件300+件,其中不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执业第10年时,他遇到了这起侵犯著作权案。被不起诉人廖某是一家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2016年起,同案人蔡某将服务器交给廖某托管。2019年7月至12月间,蔡某等人未经《永恒之塔》游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私自运营相关私服游戏获利。2019年8月,蔡某告知廖某有人因开设私服被抓,廖某要求其关闭游戏,但未关闭服务器。此后,蔡某继续支付托管费,廖某未再追问服务器是否仍用于开设私服,还将服务器委托给其他公司托管赚取差价。
案发后,廖某于2020年4月13日到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18.41万元。刘月刚律师介入此案后,详细分析案情,认为廖某虽实施了相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从犯、自首、认罪认罚,违法所得已退缴、现实表现良好等情节。他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廖某不起诉,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刘月刚律师在梳理证据链时,十分注重细节,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廖某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他长期认为,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情节和表现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对于一些情节轻微且有积极表现的当事人,应争取更有利的法律结果。
再来看另一起非法经营案。于某1在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未经许可收购卷烟销售,后又让于某2帮忙收购销售。2019年8月16日,二人被抓获归案。刘月刚律师为于某2辩护,指出非法经营烟草类犯罪量刑较重,但于某2在案件中属从犯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处于某1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于某2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人退缴的非法所得依法没收,扣押的手机也予以没收。
还有曾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曾某在2014年9月加入网络黄金推广系统,后发展会员30人以上且层级达3级以上,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266万元,提现163万余元。2017年6月3日,曾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刘月刚律师认为曾某属从犯,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和缴纳罚金,应减轻处罚。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其退缴的7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即使当事人已被批捕或面临严重指控,律师的专业介入和有效辩护仍可能改变结果。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务必对合作方的行为和业务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避免因不知情而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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