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X因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血液乙醇含量达210.8mg/100ml被移送审查起诉;鲁X驾车致丈夫曹X摔倒受伤,伤情达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毛X在经营木材加工厂期间,无真实货物交易,为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价税合计超1300万元,获利37万余元,被提起公诉。三人的情况不可谓不危急,稍有不慎就会留下刑事案底,影响未来生活,或者面临牢狱之灾。
事情的恶化十分明显,赵X血醇含量远超醉驾标准,看似几乎没有辩解可能;鲁X致人轻伤,面临着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毛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在证据方面,这几起案件都有非常明确的事实和相关证据。当事人基本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面对指控,他们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接手了这些案件。他迅速展开行动,在赵X的案件中,精准区分驾驶车型和行驶时段,结合自首、初犯等情节制定辩护策略;在鲁X的案子里,积极协调促成被害人谅解,并围绕自首、无前科等核心情节提交专业法律意见;针对毛X的案件,张律师以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为核心进行辩护。
最后的结果令人惊喜。检察院认为赵X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不起诉;鲁X也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法院采纳了张律师对毛X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毛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这意味着,赵X和鲁X彻底消除了刑事案底,免受后续生活、工作的不良影响,毛X也避免了实刑羁押,实现了轻判。
普法提醒:首先,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其次,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冲突,要冷静处理,避免因冲动导致伤害他人而触犯法律。最后,企业经营要合法合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
结尾:从这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张寿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自2017年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不起诉相关案件10余件。在这些案件中,无论是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还是数额巨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他都能精准提炼关键情节,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其专业意见也多次被检察机关和法院采信。他的这些经验和成果,足以证明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实力和专业水准,能为当事人在困境中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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