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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
只要当事人在去世前有债务没有还清,继承的遗产就会被用来强制还债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完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归还的欠款,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不用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负责。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赠与债务清偿】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继承的份额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的,每个继承人都要担负起偿还债务的义务,至于怎么分配,先由各个继承人商议。不能达成较好的协议时,由法院根据每个继承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合理分配。或是由一人清还债务后,由其他继承人给与清还债务的继承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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