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X是一位普通居民,他在某年5月3日与李X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以86800元的价格从李X处购买了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当天就支付了全部购车款,李X也交付了车辆。然而,之后李X却未按约定协助张X办理过户手续,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这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于是,张X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委托了王律师和谭冬律师所在律所的律师一起处理此案。谭冬律师来自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服务于湖北宜昌地区,他在刑事和经济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你可能会想,签了协议付了钱,车辆也交付了,过户不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吗?但问题在于,李X辩称自己并非车辆原车主,且车辆因当地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转让过户,后来原车主又拒绝配合过户还要求额外费用。而且张X作为车辆销售从业人员,明知车辆不过户存在风险仍自愿购买,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谭冬律师先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辅助起草法律文书,接着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他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助力法庭查明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张X与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轻型自卸货车返还给李X,驳回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张X和李X按比例分担。
另外还有一起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林X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陈X作为该建设工程公司当地地区负责人,两次与林X协商并签订欠条,但之后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林X委托了张律师和谭冬律师,谭冬律师参与了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最终法院判决陈X向林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由陈X负担。
判决下来后,这些当事人都对案件有了新的认识,也更加重视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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