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律师——迟延蕾,他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建设工程领域,迟延蕾律师遇到过诸多棘手案件。比如他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XX公司承建了二被告共同开发的项目工程,工程于2021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二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凭借其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积累的商务谈判经验,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他固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并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鉴于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引导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并将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等保障条款明确写入调解协议,成功为原告追回2800余万元工程款并确立优先受偿权保障。
再看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案件。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与黄X公司项目部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一审中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出现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意见,一审法院采纳按合同价意见。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中双方围绕结算标准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迟延蕾律师作为黄X公司的代理人,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且已超付。最终云南省高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为25,816,660.55元。这一案件中,迟延蕾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法律规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结果,也为建设工程领域在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提供了参考。
在刑事辩护领域,迟延蕾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三人团伙利用卡主取现转移涉诈资金案中,他为被告人叶进行辩护。辩护工作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迟延蕾律师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叶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迟延蕾律师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这种多元化背景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的商务谈判工作经历,让他积累了大量的商务谈判经验,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类纠纷。他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复杂纠纷,还是刑事辩护中的激烈交锋,迟延蕾律师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行业规则的厘清和完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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