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转贷”迷局现危机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里,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是大学同学。被告因资金周转,多次请求原告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累计转贷143900元,还产生平台利息13791.64元。然而,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就拒绝继续还款。原告担心征信受损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诉至法院。彭燕律师凭借贵州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素养,自2019年起深耕民商领域,面对这复杂的“转贷”案件,迅速敏锐地察觉到案件中的法律风险与核心争议点。
二、合同效力之争锋
案件核心争议之一是合同效力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彭燕律师深知此规定的重要性,这源于她在长期执业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连续三年被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所具备的专业判断力。她清晰地指出,原告从支付宝花呗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完全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在法庭上,她依据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有力地论证了合同无效的观点,为后续的诉求奠定了基础。
三、本息追讨定乾坤
对于欠款金额和利息损失的争议,彭燕律师有着精准的把握。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后,被告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彭燕律师通过详细梳理转账记录和还款流水,明确被告剩余本金为52069元。对于利息部分,她主张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属于“实际损失”,因为原告本无借款需求,是因被告请求转贷才产生利息负担,且被告对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凭借她出色的庭审表现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彭燕律师作为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主任,凭借卓越的领导能力和专业素养,成功为当事人实现了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实操建议
1.遇到亲友提出“转贷”请求,马上拒绝,别因为人情抹不开面子,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借贷。
2.借贷时,不管关系多好,都要留存完整证据,像聊天记录、平台借款截图这些一个都不能少,不然本金和利息都可能要不回来。
3.别以为合同无效钱就一定能轻松拿回来,利息主张会受限,要提前做好承担举证责任的准备,不然维权成本会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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