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构身份:合作背后的诈骗陷阱
黄某对外自称“xx汇通投资总监”,名片、会务资料均如此显示,成功骗取被害人杨某信任并签订《合作协议》。正是基于在云南民族大学接受的专业法学教育,石晓波律师深知身份造假虽不必然构成诈骗,但可强化非法占有推定。他没有被黄某的虚假身份所迷惑,而是深入调查其是否实际履行合同。黄某虽冒用身份,但法院更关注其是否实际履行合同,若完全未履约,则身份造假直接指向诈骗故意。石晓波律师不放过这一细节,为后续的案件推进奠定了基础。
资金流向:揭开诈骗金额的真相
黄某通过虚构打点关系、接待领导等名目骗取13.56万元,并在代借20万元过程中截留10万元自用。石晓波律师带领团队,利用青年律师熟练运用法律科技工具的优势,对资金流水进行了深入挖掘。他深知“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即便存在真实合作背景,若后期虚构事实、隐瞒资金真实用途,仍可构成诈骗。在这个过程中,石晓波律师凭借多年深耕交通工伤领域积累的经验,精准地将2019年项目真实推进期间的购车、差旅等支出,认定为合作成本,不认定为诈骗,而将2020年后虚构推进期的虚假索款认定为诈骗金额。
时间切割:定罪关键的精准把握
本案区分了“2019年真实运作期”与“2020年后虚构推进期”,说明行为性质随时间变化。石晓波律师敏锐地意识到时间节点是定罪关键,他带领骨干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精细化切割时间段。他们仔细审查每一个时间点的证据,确保准确认定诈骗金额。在资深律师的指导下,团队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科学高效的整体解决方案,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操建议:
1.遇到类似合作项目,别只看对方身份,一定要深入调查其实际履约能力,让他拿出过往成功案例,拿不出来就别轻易签合同。
2.涉及资金往来,每一笔都要详细记录流向,要求对方提供资金用途的凭证,不然别打钱。
3.合作过程中,注意时间节点的变化,一旦发现项目停滞但对方仍在索要钱款,马上提高警惕,收集证据。
4.发现可能存在诈骗行为,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别自己瞎琢磨,律师能帮你准确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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