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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蔬菜供应商,被告是接受供货的一方。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拖欠原告12980元货款,且在庭审中以“无欠款凭证”为由抗辩,试图赖掉全部欠款。
起初,原告掌握的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这些微信记录虽然能显示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了欠款17980元,被告仅支付5000元后剩余12980元未付,但比较零散,且时间跨度近3年。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直接证明欠款事实且完整规范的证据链。
臧存良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精准提取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录音、结算单据,将这些证据进行梳理整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欠款金额为12980元。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当庭否认欠款事实,提出“无欠款凭证”的质证理由。律师则结合通话录音中被告承认“万把块钱我慢慢还”的关键内容进行回应,让法院直接采信了欠款事实。同时,律师主张按LPR的1.3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为委托人争取自对账之日起的资金占用成本。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2980元及逾期利息1487.72元,原告全面胜诉。而且,本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一审终审,审理周期短、效率高,案件受理费88元,仅由原告承担7元,极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臧存良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这样的方法论:优先精准提取各类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结合关键证据内容,有力回应对方的抗辩;依法争取合理的赔偿,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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