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时我方当事人XX公司陷入绝境。XX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签订《石材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供货后园林公司欠款不付,XX公司起诉却被驳回。常年处理合同事务的陈兵兵律师深知,一审败诉关键在于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与证人有效联系,供货数量举证不足。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的他,凭借严谨的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意识到必须从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分配上寻找突破口。
二、二审策略:精准出击扭转乾坤
陈兵兵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制定了以“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为核心的上诉策略。首先,强化证据链条。虽《结算审核表》是复印件,但园林公司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了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关键证据。作为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其次,精准适用举证规则。他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原件应由园林公司掌控,我方提供初步证据后,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再者,揭示对方矛盾陈述。庭审中,他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又声称已超额付款,自相矛盾。最后,聚焦核心法律争议,将二审焦点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避免一审的纠缠问题。
三、胜诉结果:维护权益彰显价值
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法院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有通话录音佐证且原件应由对方控制,应予以采信。园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园林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陈兵兵律师在败局中寻找转机,策略性运用证据规则,展现出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为客户实现了最大权益,不仅追回欠款本金,还让对方承担诉讼费,降低了维权成本。
实操建议
1.签订合同时,明确证据留存方式和要求,确保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遇到纠纷时,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如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3.仔细研究法律规定和举证规则,在诉讼中合理运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
4.庭审中保持冷静,敏锐捕捉对方陈述的矛盾点,为自己争取有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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