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辽宁营口的法律界,张相奎律师自2015年开启执业生涯后,便在刑事、民商事、公司法等领域崭露头角。他服务的客户涵盖了众多上市公司、地方骨干企业,以及遭遇法律纠纷的个人。在这些领域,常常面临着证据认定、责任划分等复杂的攻防难题。
在韩X、孙X等盗窃案(二审)中,原审被告人韩X等因盗窃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韩X继续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韩X认为一审认定盗窃数额过高,自己系从犯。张相奎律师在二审中,不仅重申一审中关于从犯、盗窃数量存疑等辩护观点,还补充指出一审判决对每次盗窃0.4吨的认定缺乏客观过磅记录,仅凭同案犯估算及被害单位推测,证据不足;同时强调韩X系被动参与,应认定为从犯。虽然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张相奎律师在辩护中坚持对证据严格性的要求,充分履行了辩护人职责,通过二审程序迫使法院对一审证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对当事人情况的精准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起任XX、姚XX等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任XX等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任XX被指定由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相奎律师接受指定后,全面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任XX。任XX对指控基本事实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张相奎律师提出任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辅助作用,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等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宽处罚并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任XX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这再次体现了张相奎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通过有效沟通和量刑协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能力。
在罗X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中,原审被告人罗X因交通肇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胡X1、胡X2不服附带民事部分判决提起上诉。张相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他指出胡X2出借车辆时已尽到一般注意义务,罗X吸食毒品系借车后临时行为无法预见,且判令车辆出借人承担30%赔偿责任过高。二审法院经审理,改判胡X1不承担责任,胡X2的赔偿责任比例维持30%。张相奎律师成功将胡X1从赔偿责任中剥离,避免了其个人财产的损失,同时在二审中充分阐述了出借人的注意义务边界。
综合来看,张相奎律师在处理刑事、民商事等各类案件时,总是先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寻找证据中的漏洞和当事人的有利情节。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他会精准地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代理,他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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