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崔XX接到劳动仲裁立案通知,心中既紧张又充满期待。他于2023年10月入职某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营销总监,却遭遇了一系列不公平待遇。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让他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确认函》,之后又单方调整薪资结构、拖欠工资,甚至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降薪调岗,变相辞退他。无奈之下,崔XX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史XX律师代理此案。
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劳动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此前她处理过多起类似的劳动维权案件,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关键要点。在接手崔XX的案件后,她迅速投入工作,全面整合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流水、调岗通知等核心证据。她仔细梳理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信息。
在庭审中,公司辩称已足额发放工资、与崔XX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称崔XX是擅自离职,无需支付任何赔偿及欠薪。赵瑞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经验,紧扣《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定,明确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法律边界。她指出案涉《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未最终定稿、未实际履行,双方未达成薪资变更合意,崔XX的薪资应按入职约定执行;《自愿放弃社保确认函》系公司事后补签,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公司无法出示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公司单方降薪调岗缺乏正当性与合理性,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
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全流程,赵瑞宁律师全程统筹,稳步推进案件进程。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崔XX拖欠工资23513.74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5000元,驳回二倍工资差额诉求;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在这个案件中,赵瑞宁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梳理证据,让案件事实清晰呈现,有力地推翻了企业的不合理抗辩;准确适用法律,明确企业的法定责任;高效代理全流程,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实质性的胜诉结果。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务实的解决思路,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也彰显了她在劳动维权领域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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