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福建省XX县的一起妨害公务罪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钟XX因房屋赔偿问题与民警发生冲突,被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此时,李丹律师与同事接受了钟XX的委托,为其进行辩护。
李丹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本科,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深耕法律领域十余年,累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2000余件。这样丰富的执业经历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处理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接受委托后,李丹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细致研读案件卷宗、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分析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他发现,本案的核心在于围绕案件起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节,争取从宽处罚。这一精准的研判,正是他多年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体现。
原来,钟XX因房屋曾被张XX驾驶车辆损坏,诉至法院后因房屋损失未作专业鉴定被驳回起诉。2020年8月13日,他在自家房屋前路段拦车索要赔偿,民警到场处置时,他拒不配合,还拿出斧头威胁民警,最终咬伤民警手腕。李丹律师结合这些具体情况,提炼出“事出有因、初犯、法律意识淡薄、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过激行为及时停止”等核心辩护要点。
庭审过程中,李丹律师充分发挥刑事辩护专业优势。他客观阐述被告人钟XX的犯罪事实,说明其实施妨害公务行为是因房屋赔偿问题未解决、情绪激动所致,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强调钟XX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他还明确指出钟X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主要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关于坦白的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此外,补充说明钟XX虽有拿斧头的过激行为,但在民众劝阻下及时停止,未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且其家庭需要照顾,恳请法院综合考量,对其从轻处罚。
从接受委托到案件审结,李丹律师与同事密切配合,全程履行辩护职责。庭审前,他细致查阅卷宗材料,核实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多次与被告人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及家庭情况,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庭审流程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帮助被告人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配合庭审工作。庭审中,他规范发表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逐一质证、辩论,精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充分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庭审后,他及时向被告人及家属反馈庭审情况,解读法院裁判思路,告知其判决履行、上诉权利等相关事项,确保被告人的知情权和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XX撕咬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造成民警轻微伤及恶劣社会影响,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采纳了李律师提出的“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认定钟XX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李丹律师用扎实的刑事辩护专业能力、严谨的执业态度,成功助力被告人获得合理量刑,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精准辩护、维护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专业价值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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