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的麻烦在于,涉案金额巨大,且张某确实未按约定使用设备,还在撤离时未进行相关操作,表面上看起来很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一旦罪名成立,张某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在这关键时刻,李鉴春律师介入了此案。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拥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
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立即展开了系统性、针对性的辩护工作。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还原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同时,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其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并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其撤离时虽未清点告知,但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此外,李律师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起纠纷性质属民事范畴,系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使用争议,涉及债务清偿、合同违约等民事责任问题,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应升格为刑事犯罪。最后,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清晰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推动检察机关对案件定性进行审慎审查。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复查,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在遇到类似的刑民交叉案件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辩护,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张某争取到了无罪不起诉的结果。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经办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对刑民交叉案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判断能力。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通过全面核实证据、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明确刑民边界等关键动作,成功阻却了刑事追诉。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南开大学法学系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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