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杨龙律师正对着桌上堆积如山的卷宗材料皱眉沉思。这些材料来自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案件历时近四年,历经多次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复杂程度远超想象。
杨龙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专业知识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总能保持冷静和敏锐。在余某某案中,他深知证据是解开谜团的关键。控方指控余某某参与寻衅滋事行为的主要依据是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某某实施了指控行为。
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他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像拼图一样将案件的各个细节拼凑起来,试图找出其中的破绽。在他的坚持下,余某某不服判决上诉,湛江市XX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然而,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没有气馁,他继续深挖证据链的缺陷,坚持以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二次上诉后,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
在再次重审阶段,杨龙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他如同一位严谨的科学家,对每一个证据进行反复推敲和验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某某的起诉。
除了余某某案,杨龙在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对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他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查后移送的证据仍未弥补原有缺陷。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杨龙接手案件后,及时会见钟某某,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他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分析案件情节,发现钟某某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了钟某某具有自首、初犯、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对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杨龙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只有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精神,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在他看来,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锁刑事辩护困局,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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