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犯罪领域中,各类犯罪行为层出不穷,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多样。在经济犯罪方面,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频发,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由于相关协议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犯罪行为定性困难以及证据规则严苛等问题,极易引发争议。而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中,如寻衅滋事等,主观故意的认定、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也常常存在分歧。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展现了出色的辩护能力。在某非法集资案中,成功为嫌疑人争取到从轻处罚。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详细了解陈晓伟律师的辩护策略和案件结果。
先来看一起非法集资案。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这起案件的核心诉求是为杨XX争取从轻处罚。案件难点众多,一方面,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另一方面,证据材料繁多,需要仔细梳理和分析。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了案件全貌。开庭审理前和杨XX沟通后,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一是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虽然法院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从2009年开始执业的陈晓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复杂的非法集资案件中,为杨XX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结果。
再看另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外虚假宣传具有专业操盘手,可以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这起案件的核心诉求同样是为嫌疑人行XX争取从轻处罚。难点在于行XX作为公司CEO,在犯罪中的作用认定存在争议,且案件涉及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问题。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了解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的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定性,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差异巨大。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通过在案证据材料,认为对行XX不利,于是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行XX受雇于某鑫公司和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然而,法院最终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给一万余名群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陈晓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依然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行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后来看一起酒后划车、寻衅滋事案。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已经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这起案件的核心诉求是为张X争取不起诉。难点在于如何认定张X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张X,了解案件情况,然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协调张X家属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和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后,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方面指出张X系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从客观方面说明其虽有毁损他人财物行为,但并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并且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经全部挽回,危害后果已经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从2009年开始执业的陈晓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沟通,成功为张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
律师价值
陈晓伟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证据组织方面,他通过会见嫌疑人、仔细阅卷,对大量复杂的证据进行梳理和分析,为辩护提供有力支撑。在谈判和沟通方面,他积极与检察官、法官交流,充分表达辩护意见。在法律适用上,他能够准确把握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为嫌疑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例如在酒后划车案中,他精准地从主观和客观方面分析案件,为张X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在非法集资案中,通过合理的辩护意见,为杨XX争取到从轻处罚。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是否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进行量刑。而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如寻衅滋事案,法院会更加注重主观故意和社会危害性的判断。同时,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谅解等情节也会在量刑中得到体现。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陈晓伟律师具有证据梳理精细、行动迅速、策略灵活的综合优势。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嫌疑人争取有利的结果,是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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