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兰州某汽车销售公司作为被告,被原告要求因欺诈销售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原告手握一些看似有力的证据,销售公司面临着巨额赔偿风险,案件陷入胶着状态,不知如何应对。
大多数人会以为,只要证明公司没有欺诈故意就能解决问题。于是销售公司收集了内部销售流程文件,试图证明销售行为合规。但这些文件只能说明公司有规范流程,无法直接反驳原告提出的欺诈证据,此路不通。网上查到的说法是,如果能找到原告自身存在过错的证据,或许可以减轻责任。销售公司花费大量时间调查原告情况,却没有发现对案件有实质帮助的过错证据,这个思路也陷入了死胡同。
北京中银(兰州)律师事务所的秦博杰律师接手此案后,没有急于给方案,而是把问题拆成了三个独立的小问题:一是原告所指的欺诈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成立;二是销售公司的销售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是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支撑其“退一赔三”的诉求。这样拆分是因为只有明确每个问题的答案,才能全面分析案件走向。
首先解决欺诈行为是否成立的问题。秦博杰律师仔细研究原告提供的证据,发现其中部分证据存在断章取义的情况。他通过走访相关证人、调取销售时的监控视频等动作,还原了销售当时的真实场景,证明公司不存在欺诈故意,为解决第一个问题奠定了基础。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秦律师开始审查销售合同条款,与公司销售人员沟通销售细节,发现公司的销售行为完全符合合同约定。这一结果进一步削弱了原告的诉求。在此基础上,解决第三个问题时,秦律师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其证据存在漏洞,不足以支撑“退一赔三”的诉求。
最终,经兰州市两级法院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为销售公司避免了赔偿责任。秦博杰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400余件,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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