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辽宁锦州的高速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五车连环相撞事故。货车因货物捆扎不牢,液化气钢瓶遗撒滚落,引发多车连续追尾。我方当事人作为车辆驾驶员,正常行驶时遭遇突发追尾,导致胸骨骨折、右侧5-6肋骨骨折,住院48天,出院后还多次复查,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车辆施救费等多项损失。交警认定货车全责,其余车辆无责。然而在索赔阶段,四家保险公司全部推诿,全责险主张扣除非医保、拒赔退休误工费、不认可护理费和营养费;三家无责险拒绝承担无责赔付责任,这使得轻伤的当事人维权受阻。
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自执业以来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两大核心板块。此次接手案件后,律师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复查记录、施救费凭证等全套证据作为突破口。这些证据形成于事故发生及治疗过程中,以书面材料形式呈现,详细记录了事故情况、当事人的伤情、治疗过程以及各项费用支出。
李楠律师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民商事纠纷。其在执业期间积累的大量实战经验,使其能够敏锐地捕捉案件中的关键问题,精准分析法律适用,这与本案需要应对保险公司的复杂抗辩、准确核算损失金额的需求高度匹配。
李楠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在审查过程中,律师发现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免赔、拒赔退休误工费、不认可护理费和营养费以及无责险拒绝赔付等理由进行推诿存在不合理之处。于是,律师对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证据进行了细致比对,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逐项核算损失金额。在庭审前,律师还申请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整理和补充,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在庭审中,律师提交了整理好的全套证据,并逐一驳斥保险公司的观点,指出非医保用药免赔无依据,骨折伤情导致误工客观存在,护理费、营养费符合伤情需要,无责险应依法赔付。
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的意见,判决全额支持当事人的各项损失,当事人获赔31577.42元,其中全责险赔付27389.42元,三家无责险各赔付1396元,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在结案前,李楠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进一步阐述了当事人的诉求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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