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多层劳务分包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这次,通信工程企业原告XX将某区域基站配套施工项目劳务分包给被告XX,被告XX又转包给被告B实际施工。施工中蓄电池遗失,原告XX向案外人赔付后,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将被告XX和被告B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及相关费用。
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的梅鹏律师,执业5年,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以来,他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其中经济纠纷、企业顾问类案件占比超71%。此次,他作为被告B的代理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梅鹏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全面阅卷与事实梳理。他发现,本案并非简单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是基于劳务分包产生的追偿权纠纷。在庭审中,他当庭提出核心抗辩。首先,明确本案应严格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其次,指出原告XX与被告B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被告B主张赔偿;再者,案涉赔偿责任主体已通过会议纪要明确为被告XX,被告B仅与被告XX存在结算关系,且已按约定履行部分付款义务,被告XX亦已就同一事实另行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另外,原告XX主张的赔偿单价依据不足,应以各方共同确认的会议纪要价格为准;最后,原告XX要求被告B承担双重赔偿责任,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
为了支撑自己的观点,梅鹏律师系统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退库承诺书、付款凭证、另案诉讼材料等证据,完整构建了抗辩逻辑链条。他清晰阐述了合同相对性、责任主体、赔偿标准等核心问题,坚决否定了原告XX对被告B的全部诉讼主张。
本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案由定性、合同相对性适用、责任主体认定、赔偿单价确认、是否构成重复追责五大焦点。原告XX意图以侵权纠纷为由,跳过合同相对方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试图让无合同关系的被告B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标的额较大,被告B面临着直接承担巨额赔偿的重大法律风险。
梅鹏律师凭借对建设工程分包、追偿权、侵权责任的专业理解,精准应对庭审焦点。他精准将案件定性从“财产损害赔偿”纠正为“追偿权纠纷”,从法律关系根源上切断了原告XX的追责路径。同时,严格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主张原告XX与被告B无合同关系,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索赔,守住了实际施工人的责任边界。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抗辩意见,明确认定原告XX与被告B无合同关系,无权向被告B主张赔偿,判决驳回原告XX对被告B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B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利息及诉讼费用,实现了完全胜诉的最佳诉讼效果。
梅鹏律师的这次胜诉,不仅为被告B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还明确了多层分包关系中追偿权的行使边界,确立了“无合同关系即无直接赔偿责任”的裁判规则,对同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财产损失追偿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他也凭借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安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并成为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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