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天,原告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这起交通事故赔付案件正式进入了法律程序。原告在乘坐电动车时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电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而原告无责。涉案机动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原告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然而保险公司对部分项目标准与金额提出了异议。
原告找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寻求帮助。杨稳定律师执业四年,是高级企业合规师,也是律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经验十分丰富。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交通事故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着成熟的思路。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面对主次责、多方主体、多保险并存的复杂情形,杨稳定律师精准划分责任比例与赔付顺序。她优先激活交强险保障,再让商业险按责赔付,这样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无责原告的利益。同时,她依托司法鉴定意见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将专业医学结论转化为法院认可的赔偿依据,使得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害高度匹配。
保险公司对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提出压减与拒赔的不合理抗辩,杨稳定律师以票据、医嘱、实际支出为依据逐条反驳,守住了赔偿标准的底线。她还全程代理了立案、证据整理、庭审、调解等全部流程,当事人仅需配合提供基础材料,大大减轻了无责当事人的负担。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核定了各项合理损失,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足额赔付,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原告全部人身损害损失得以顺利兑现。杨稳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庭审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从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事实、突破争议焦点,制定出最优诉讼策略,兼顾了效率与效果,全力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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