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丽平律师自2007年开始执业,深耕于婚姻家事及刑事辩护领域,在经济纠纷方面也颇有建树。下面以曹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看看徐律师如何通过证据打赢这场官司。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是曹先生,被告是张先生和某房地产公司,第三人是古先生。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存在恶意串通以及谁该协助办理产权登记。
曹先生最初掌握的证据有与张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还有房屋交接手续和各类缴费凭证,能证明以房抵债及自己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关键缺失的证据是张先生与古先生存在恶意串通的有力证明。
徐丽平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证据补强行动。收集了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用以佐证张先生与古先生系借贷关系,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担保,古先生明知房屋已由曹先生占有仍参与交易,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某房地产公司抗辩自己非适格被告、无过错,徐律师论证其明知房屋已转让给曹先生且曹先生实际入住,仍协助张先生办理更名、网签手续,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协助产权登记的义务。古先生抗辩自己是真实产权人、曹先生与张先生合同无效,徐律师结合证据驳斥其主张,明确其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实质为借贷担保,且构成恶意串通,应属无效。张先生缺席庭审,徐律师依法提交完整证据,确保案件事实完整呈现。
最终,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某房地产公司与古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先生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先生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先生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先生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徐丽平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可以归纳为:一是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二是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有力回应;三是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在庭审中清晰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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