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社会生活里,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让很多人揪心。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他们的认知和自控能力与成年人有很大差别。当未成年人涉及刑事案件时,该怎么处理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毕竟这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自身的未来,也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长远发展息息相关。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年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15岁的小李参与了抢劫行为,由于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且犯抢劫罪,就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专门的办案程序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会有专门的办案程序。司法机关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例如,17岁的小张因盗窃被调查,在讯问时其父母到场,保障了小张的合法权益。
三、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机关会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比如,16岁的小王因一时冲动伤害他人,司法机关在处理时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他认识错误。
四、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例如,14岁的小赵涉嫌盗窃,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最终可能不被起诉。
五、犯罪记录封存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能让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比如,17岁的小孙因犯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其犯罪记录会被封存,不影响他未来的生活。
未成年人涉及刑事案件处理完后,还会面临回归社会、心理重建等问题。比如他们如何融入正常生活,怎样避免再次走上错误道路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让他们再次陷入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让他们在后续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开启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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