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方原本觉得问题不大。他们承接景区建设工程时,和发包方签了合同。他们心想按合同施工,把工程做好就行,没想到施工过程中,因为地质条件、设计变更等问题,工程进度和成本都和预期有出入。但他们觉得这些情况发包方应该能理解,所以前期也没太重视证据留存。
后来,发包方以工程未按时完工、质量不达标为由,把施工方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施工方自己去应对,找了一些所谓的证据,但在法庭上根本站不住脚,一审败诉,他们慌了,反复想不通,感觉天都要塌了,焦虑得不行,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哪里没做好。
经人介绍,施工方找到了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汪能文律师。汪律师执业多年,在工程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汪律师接手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了一个被施工方完全忽略的细节。原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曾口头同意过工程变更,但施工方没有书面记录。不过,在一次项目会议的会议纪要里,有关于这次变更的模糊提及。
围绕这个细节,汪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施工方去收集更多关于这次工程变更的证据,比如参与会议的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调阅相关的邮件、聊天记录等。施工方按照汪律师的要求,努力收集证据,固定了相关事实。
到了二审庭审,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发包方坚持认为施工方违约,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汪律师则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指出发包方口头同意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责任不在施工方。经过一番激烈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汪律师的观点,二审判决施工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施工方从极度紧张变得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程施工中变更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文件。第二,会议纪要等资料要妥善保存,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工程纠纷中证据留存非常重要。在这个案子里,汪能文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抓住会议纪要里被忽略的细节,帮施工方逆转了局面,展现了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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