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在现如今社会中,量刑就是把犯罪的一种行为进行处罚和判断。当然,量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就为犯罪行为的不同进行了不同的规定。那么,犯罪所得收益进行掩饰或者进行隐瞒的话,量刑的标准又是什么?我们一下来注意一下这个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一些事项。
(一)立案的标准(隐瞒或者掩饰犯罪所得)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碍司法罪”包含着立法的人把犯罪的本人认定为了司法有关部门追查隐瞒或掩饰犯罪所得财产的正常秩序被侵害。所以。究竟是多少犯罪金额,并没有被明确规定,也没有与之相关的司法来解释“两高”,所以分歧出现了,对于该罪的认定有着许多不同的意见。而且,对于数额也没有其限制,所以后罪来认定犯罪,而前罪来构成犯罪,在实践中,司法都是这样来做的。由于数额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定罪的量刑参差不齐。
(二)量刑的标准
首先量刑起点的确定需要用不同的情形来确定:(1)三至六个月幅度内确定的量刑起点是犯罪情节不太严重的。(2)三年至四年幅度内确定的量刑起点是犯罪情节一般的。其次,如果要确定基准刑的话,那就可以根犯罪的数额或者是其他会对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等其他影响来增加刑罚量。在法律条例中的第二十四节是窝藏、转移、收购以及销售赃物罪。其中的第一百四十三条是: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单处罚金量刑格。如果是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或者是多次犯罪,累计数额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的,罚金刑是其基准刑。在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或者是多次犯罪,累计数额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管制刑是其基准刑。如果是一万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或者多次犯罪,累计数额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拘役刑是其基准刑。如果满了两万元,或者多次犯罪,累计数额达到一万五千元以上的,有期徒刑六个月是其基准刑,而且数额每增加四千元,刑期也会相应增加一个月。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管制刑和罚金刑的将会升级成为拘役刑:(1)犯罪次数达到八次以上,或者累计数额达到了一万元且五次以上(2)没有有全额退赃的(3)没有主动接收处罚的
在起点的基础上,如若要确定基准刑,还可以根据犯罪数额或者由于一些其他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来加量。如果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医疗款项或者其他救灾款项及其收益的,以及其目的为营利或者是其主业的,可以增加百分之三十一下的基准刑。
总的来说量刑的标准主要也就是根据其犯罪手段和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或者犯罪的数额是否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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