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王X因与某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走进法院。原告王X于20xx年与被告xx集团济南XX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其开发房屋,约定交房日期,但被告逾期571天交房,且交付房屋存在无卫生间及配套设施、实测面积与约定有差异等问题,原告起诉主张多项费用合计203xx6.51元。此时,杨蕾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转机。
杨蕾律师2020年开始在山东济南执业,是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毕业于宁夏大学,获硕士学位,此前担任过某大型建设集团的企业法务总监,具备从商业实质和经营者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理财、房产、经济纠纷相关案件700+余件,大额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74%。
接受委托后,杨蕾律师完整梳理了逾期交房、质量缺陷、面积误差这三大违约点,明确违约金、建造费、差价、利息、诉讼成本等全部主张,最大化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在法庭上,被告辩称违约金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并扣除疫情天数、不认可卫生间建造费、仅认可少量面积差价。但杨蕾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针对被告的观点进行有力反驳。
法院结合合同约定、证据及鉴定意见,对各项诉求逐一审查认定。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多项核心诉求,被告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卫生间及配套设施建造赔偿款、房屋面积差价款及对应利息、鉴定费、保全保险费等,虽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但整体上为原告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杨蕾律师始终秉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每一分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带领团队坚持“专业分工、协同办案、集体研讨”的工作机制,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彰显了她在房产纠纷等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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