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施亚军已承办了超800件案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尤其在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项目以及合同纠纷等领域颇有建树。他经办的案件类型丰富多样,每一个案例都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
曾有一起合同诈骗与伪造公司印章的刑事案件。2017年12月10日,丁某在无购房能力的情况下,与高某、汪某夫妇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丁某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却未办理银行贷款,而是将房产多次抵押借款用于偿还个人欠款,随后逃匿。此外,丁某还在2017年间伪造了两家公司的印章。2019年2月,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丁某提起公诉。施亚军作为丁某的辩护人,提出了对合同诈骗数额认定的意见,还指出丁某具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虽未采纳中介公司赔偿情节作为丁某从轻处罚依据,但认可了其他从轻情节,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尚未追缴的赃款719205元。
在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2015年11月,张家港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张家港东方假日花园景观绿化工程。工程于2016年7月20日竣工验收,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并享有优先受偿权。施亚军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有权行使优先权,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并确认原告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还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山东某公司因与陈某某、钱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施亚军当时作为实习律师参与此案。在二审过程中,山东某公司申请撤回上诉,法院准许其撤诉申请。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施亚军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刑事案件中,他准确把握法律条文,为被告人争取合理的量刑情节,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帮助原告梳理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到了工程款和优先受偿权。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尽管案件以撤诉告终,但他也在其中积累了实践经验,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他在证据组织上严谨细致,能够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提取关键证据;在时机把握上恰到好处,准确判断诉讼策略的实施时机;在法律适用上不断钻研,确保为当事人提供最有利的法律依据。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法院秉持严肃态度,依法惩处犯罪,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法院注重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支持守约方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保障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有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诉讼的权利,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些案例反映了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和趋势,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结尾
对于普通人可能遭遇的合同诈骗、工程欠款等法律困惑,施亚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证据链构建、关键时机的把握以及法律适用的突破,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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