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原告张XX委托李海燕律师代理,被告是刘XX,第三人系陈XX。陈XX在和刘XX婚姻存续期间,向张XX借了15万元。原告通过诉讼调解确认了债权,但陈XX未履行还款义务,还离了婚转移财产。为实现债权,原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这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刘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XX则辩称自己没签字、不知情,且已离婚,不应承担责任。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借条、转账凭证、婚姻登记信息、法院调解书等,但关键的能证明刘XX对债务知情并追认的证据缺失。李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证据补强行动。她仔细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固定了微信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凭证、婚姻登记信息、法院调解书等核心证据,把微信沟通记录作为突破口,以此论证刘XX对债务知情并构成事后追认。同时,在申请恢复原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同时,依法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刘XX一方质证称自己未签字、不知情、已离婚,不应承担责任。李海燕律师依据民法典及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债务发生时间、刘XX追认意思表示、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展开充分辩论,反驳被告的抗辩理由。她指出借款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XX通过微信对债务知晓、询问利息并表达催促还款,构成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1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为陈XX与刘XX的夫妻共同债务,刘XX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海燕律师协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
李海燕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时,采用了先梳理关键事实,再固定核心证据,以关键证据为突破口进行论证,并结合法律规定在庭审中充分辩论的方法论。通过这样的方式,精准锁定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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