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X日,在岚山区XX与XX路路口,M某驾驶的货车和C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M某和乘车人W某死亡,两车和设施受损。交警认定双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死者W某的近亲属ZX、WXX起诉多名被告索赔超百万,还追加了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称道路绿化遮挡视线,交通部门没尽管理义务,要其按份赔偿。
一开始,交通局觉得自己在事故里没啥责任,没必要担心。可原告把他们告上法庭,这事儿就变得棘手了。交通局自己处理起来毫无头绪,不知道咋证明自己没责任,局面变得很糟糕,工作人员十分焦虑,反复想不通为啥会被牵连。
后来,交通局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的厉春艳律师。厉春艳律师执业多年,在处理这类案件上经验丰富。
厉春艳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关键细节。她严格核对道路产权、养护范围、管理权限等事实,明确岚山区交通局对事发路段及路边绿化没有法定养护管理义务,不是适格的责任主体。
围绕这个细节,厉春艳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她以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核心依据,指出事故直接原因是双方驾驶员的问题,和道路及绿化状况没关系。还结合现场照片、视频、车辆通行轨迹等证据,证实路边树木不影响安全视距。同时,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阐述交通部门无过错不担责。
庭审中,原告坚称交通局有管理义务,绿化遮挡视线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厉春艳律师则围绕“无管护义务、无过错、无因果关系”三点核心,全面驳斥原告诉求。最终,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厉春艳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对交通局的全部诉讼请求。听到判决结果,交通局工作人员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纠纷要及时找专业律师,别自己瞎处理。第二,保留好相关证据,像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等,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别慌,找对律师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厉春艳律师精准厘清权责,抓住关键细节,为交通局成功摆脱了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展现了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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