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必朗律师是广东优粤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于广东佛山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领域尤为专精,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他现任第二届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多个职务,秉持“受君所托,忠君之事”的执业理念。
在郭某某(未成年人)强奸案中,郭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立案侦查,初期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偏重,面临实刑处罚风险。黎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收集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主动与公检法机关沟通,提交专项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郭某某判处缓刑并封存犯罪记录。
刘某某盗窃、非法侵入住宅案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处实刑,家属不服在二审委托黎律师。黎律师复核卷宗,发现盗窃罪证据不足,撰写二审辩护词并与法官沟通。二审法院撤销盗窃罪定罪量刑,仅保留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
林某某故意杀人案中,林某某面临无期徒刑、死刑风险。黎律师介入后发现其案发时精神状态异常,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查实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他制定重罪轻辩策略,最终法院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肖某某诈骗案中,肖某某被立案侦查,面临羁押和起诉风险。黎律师核实案件,发现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提交申请和法律意见,公安机关采纳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续案件终止追诉。
简某某强奸案进入审查批捕阶段,黎律师介入,梳理疑点和有利情节,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官沟通。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简某某被取保候审。
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张某某致人轻伤二级被羁押。黎律师指导其赔偿取得谅解,申请取保候审,审判阶段开展庭审辩护,最终张某某被判处缓刑。
文某某交通肇事案,黎律师在刑拘前介入,协助其赔偿取得谅解,提交法律意见办理取保候审,审判阶段辩护,文某某最终被判处缓刑。
赵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黎律师核查后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撰写法律意见书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孙某某开设赌场案有前科,黎律师挖掘有利辩点,向法院论证符合缓刑条件,孙某某被判处缓刑。
陈某某贩卖毒品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五年,黎律师反驳,列举从轻情节,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关某某介绍卖淫案辩护阻力大,黎律师在审判阶段梳理从轻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关某某被判处缓刑。
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五千余万,黎律师从多维度辩护,指导退赃退赔,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除上述案件外,黎必朗律师还成功承办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以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过黎必朗律师的专业辩护,上述十二起刑事案件均取得了理想的结果,帮助当事人最大限度减轻了刑罚,摆脱了困境,案件均圆满办结。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