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行业的商海波澜中,一场关于工程款的纷争悄然拉开帷幕。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将其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工程。之后,该企业以付款超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超付工程款”。此时,陈颖律师登场,她自2014年正式执业以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围绕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她发现吴XX虽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合同,但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工程。陈颖律师指出,企业拆分合同的方式不能改变吴XX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担责。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企业诉求。
在刑事领域,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陈颖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她多次会见当事人,仔细查阅卷宗,参加庭审。她围绕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等情节展开充分辩护。她指出张XX并非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等,应从轻、减轻处罚,且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陈颖律师还进一步争取,将原拟判处罚金从12000元降至6000元。
习甲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陈颖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她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表辩护意见,提出要严格区分一般接触与犯罪行为,从现有证据看当事人不符合批捕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习甲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一年后,公安机关依法终结侦查程序。
司X某被指控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性质重大。陈颖律师介入后,围绕追诉时效、行为性质等进行系统分析,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她指出部分指控已超追诉时效,司X某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指控中未获个人利益,不符合犯罪构成。她还提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成立,相关指控难以作为认定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础。最终,公诉机关采纳意见,对司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陈颖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她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审慎”的执业理念,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一个个案件的背后,是她严谨的态度和扎实的功底,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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